各县(市、区)商务局,各服务外包企业: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服务外包发展工作,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现代服务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目前我市正在申报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为做好申报基础工作,及时掌握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情况,根据商务部对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工作要求及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等有关政策,现就认真做好我市服务外包业务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重要性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关于鼓励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0]69号)和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63号),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实行考核及末位淘汰制,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是我市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据实上报的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因此,服务外包业务统计工作关系到我市“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申报工作,从而关系到我市能否实行国家服务外包优惠政策,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各县(市、区)、各服务外包企业,特别是有离岸外包业务的重点企业要充分利用年底前的宝贵时间,抓紧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按要求上报信息。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各企业登录上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统计报表制度
实行2012年国家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
三、业务适用范围
服务外包业务分为三类: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具体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详见附件)执行。
四、企业范围
在我市依法成立,从事或发生服务外包业务的法人企业。
五、统计报表填报方法及要求
企业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fwwb.gov.cn)进行填报。具体要求:
(一)于初次申报合同时填报“服务外包企业基本信息表”(即企业注册),企业信息发生变更时实时更新上报。
(二)每月5日前填报上一月的“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登记表”、“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表”。
(三)企业填报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金额时,应以服务外包合同、银行转账贷方凭证(或结汇转账贷方凭证)和涉外收入申报单为依据,并向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关复印件。
六、工作措施
(一)建立服务外包统计联络员制度。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和服务外包企业应明确专人(联络员)开展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统计人员应熟悉相关政策和计算机系统操作,并相对稳定。联络员基本情况于2013年11月28日前报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
(二)鼓励措施。
1.每年召开一次服务外包统计工作会议,对全市服务外包统计工作进行总结,对认真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企业和联络员给予表彰。
2.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据实上报的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将作为评定我市服务外包企业享受国家及我市服务外包优惠政策的主要依据。
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9-63935738
联 系 人:郝启钢 王学干
电子邮箱:lysswjdsb@163.com
地 址:洛阳市政府大楼814室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认定范围
一、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一)软件研发及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 |
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部门和企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包括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
软件技术服务 |
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
(二)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 |
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
测试平台 |
为软件、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
(三)信息系统运营维护外包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信息系统运营和维护服务 |
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网络管理、桌面管理与维护服务;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IT基础设施管理、数据中心、托管中心、安全服务、通讯服务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
二、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类 别 |
适用范围 |
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
企业内部管理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分析和整合服务。 |
企业运营服务 |
为客户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服务、为企业经营、销售、产品售后服务提供的应用客户分析、数据库管理等服务。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业务、政务与教育业务、制造业务和生命科学、零售和批发与运输业务、卫生保健业务、通讯与公共事业业务、呼叫中心、电子商务平台等。 |
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 |
为客户提供采购、物流的整体方案设计及数据库服务。 |
三、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适用范围 |
知识产权研究、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和测试、产品技术研发、工业设计、分析学和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教育课件研发、工程设计等领域。 |